經(jīng)過包裝的商品能為商品流轉提供許多方便的條件。運輸、裝卸搬運通常是以包裝的體積、重量為基本單位的,托盤、集裝箱、貨車等也是按一定包裝單位來裝運的。合適的包裝形狀、尺寸、重量和材料,能夠方便運輸、裝卸搬運、保管的操作,提高其它物流環(huán)節(jié)的效率,降低流通費用。
長期以來,我國機電行業(yè)在設計產(chǎn)品木箱時,與日本、美國等國家相同產(chǎn)品的包裝箱相比,滑木截面明顯偏大。特別是日本,滑木的截面尺寸都很小,滑木耗材僅為我國的35. 5%。但起吊時滑木的應力值一般都在許用強度以下。
造成這種差別的主要原因,一是把它作為純彎曲構件,即內裝物的載荷完全由以起吊點為支點的簡支梁滑木來承擔,二是把它作為拉壓組合構件,即把滑木看作是側面桁架的下弦材,內裝物的載荷由滑木與側框架共同承擔。
制定《GB/T 7284-1987 框架木箱》時,考慮到我們對滑木的認識剛剛從彎曲構件轉變?yōu)槔鞓嫾?,而且我國國情確實與日本不同,所以為穩(wěn)妥起見,當時對于不同內裝物質量的滑木截面尺寸,規(guī)定得比日本標準的要大一檔。經(jīng)過近三十年的實踐,在《GB/T 7284-2016 框架木箱》中我們規(guī)定的滑木截面尺寸已經(jīng)和日本標準的一致了。
框架是木箱的骨架,在儲運過程中它承受如下三種形式外力的作用:1、作為框架結構在起吊時與滑木共同承受內裝物的載荷;2、承受堆碼時的堆碼載荷;3、承受儲運過程中來自各個方向的沖擊。
從框架結構的形式來說,《JB/Z 114-1982 出口機床包裝箱》規(guī)定的與日本的JIS標準規(guī)定的比較接近。所有出口木箱設計均符合《GB/T7284-2016 包裝用框架木箱》,符合《JCKAsiaIndustrialStandard包裝用框架木包裝箱亞洲統(tǒng)一標準》。
日本木箱包裝在儲運過程中之所以不會損壞,主要是因為承受內裝物載荷的不單單是底座,而是由底座和側面、端面甚至是頂蓋所組成的整體來承受的。也就是說。側面和端面不僅僅是包住內裝物和承受堆碼時的堆碼載荷,它還需要承內裝物的一部分載荷。
即內裝物的一部分載荷分給側面和端面去承擔了,因而滑木的截面尺寸就可以變得很小,底座就可以做得很單薄了,這就很合理了。
作為拉伸構件的滑木我國按《JB/Z 114-1982出口機床包裝箱》標準設計的底座,在穩(wěn)上內裝物之后,無須裝上側面和端面即可起吊。而日本的底座在穩(wěn)上內裝物后,在沒有裝好側面和端面時是不允許起吊的。否則,因為滑木的截面尺寸太小而有可能會斷裂。然而,而過去我們的包裝箱用不著側面和端面,只靠底座就可以起吊。
出口框架木箱底座的構件,底座除滑木之外,還有枕木、端木、輔助滑木(有時采用墊木)和底板。關于輔助滑木,輔助滑木并不作為應力構件來考慮,它是為便于掛起吊繩索,以及調節(jié)掛繩索口的位置和內裝物的重心相適應而安裝在滑木下面的。
過去我國許多框架木箱都沒有輔助滑木,起吊繩索掛在滑木兩端的倒角上。起吊時繩索容易滑脫而造成事故,特別是在包裝件的重心較偏時。 所以,這就需要由輔助滑木來調整起吊點的位置,使包裝件的重心正好在兩起吊點的中間,以保證包裝件的平穩(wěn)起吊。
按照滑木箱包裝的強度計算方法,輔助滑木的厚度主要是根據(jù)內裝物的重量而定。因為越重的箱子,所需的起吊繩索越粗,所以輔助滑木就應該越厚,而美蘇標準中對輔助滑木厚度的規(guī)定不變,這是不夠合理的。由于使用叉車搬運木箱越來越多,所以采用墊木代替輔助滑木也是很方便的。
但是,要注意很多時候要將木箱推進集裝箱,這時墊木的阻力很大,若安裝不牢固,很容易將墊木推掉,特別是最前面的墊木。端木時橫向連接滑木的構件,在其上安裝端面。端木所受的載荷比滑木要小的多,這在木結構包裝箱的電測試驗試驗中已經(jīng)得到了證實。
所以,端木的設計主要應作為組裝底座和端面的聯(lián)結構件來考慮,尺寸應比相應的滑木小。底板已不作為受力構件考慮,但其厚度隨內裝物質量的增加而相應增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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